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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程序」爭議

說明

三月6日開始,自經區草案在國發會的提案下進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黃昭順召委便立刻進行實質審查。但在審查時,卻發現國發會並沒有準備好「法規影響評估報告」。

一個禮拜後,三月17日,匆忙趕工後補提出的法規影響評估報告,卻因缺乏數據和負面影響評估被立委批評為「不及格」、「寫作文」。勞動部的法規影響評估甚至只有五頁。

國發會澄清說明

示範區特別條例研訂期間,各部會均已同步進行相關評估分析,例如:

  1. 農委會針對農業加值的推動方向與管制性大陸貨品進口之管理(http://goo.gl/UbSMBj
  2. 衛福部就推動國際健康對國人就醫資源之影響(http://goo.gl/TDNSdN
  3. 國發會亦針對示範區可帶動之投資額與創造之就業機會進行評估與說明(http://goo.gl/f6HKWG) 
  • 國發會於102年10月14日將示範區特別條例函送行政院審查時,已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應注意事項」及「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規定,檢附「法案及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併送行政院。
  • 配合立法院立法委員審議需求,國發會已於今(103)年4月提供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法規影響評估報告供委員參考,並公布於示範區網站(http://goo.gl/jgvqW4)供各界參閱。
於是,自經區進行了五場的公聽會,在公聽會後,國發會主委管中閔承諾要修改包括農產品內銷、土地徵收在內的法條內容。

但是在4月28日立法院委員會時,卻發現國發會並沒有更改任何法案,造成立院空轉一天。

國發會澄清說明
國發會於示範區5場公聽會後,即迅速邀集相關部會進行討論,包括4月17日即與內政部與經濟部討論土地徵收議題,4月18日邀請農委會討論排除野生動物保育議題等,並達成刪除徵收、區段徵收、保育類野生動物活體輸出入僅限觀賞水族動物等多項共識,前述作法報章媒體皆有披露(如中央社4月18日「示範區案排除野保法 限觀賞魚」一文,網址:http://goo.gl/Qfd4Mb),而國發會均已將相關修正內容提供與委員參考,由委員於4月28日提案刪除,以正面方式回應各界期待。
這樣的做法,由於是由行政權主導民意代表的作為,造成了行政越權問題。由於立委們「突襲法案」的各種前科,造成民間不必要的焦慮,在野黨對此的不滿以及對主席的不信任,增加了立法院議事的成本以及實質空轉問題。

這現象在政府各部會行事中屢見不鮮。國發會提出修改法條建議才是各部會中少見的案例。

國發會澄清說明

針對特別條例(草案)修正內容的處理方式,行政部門絕無越權,而是考量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部門自應尊重立法院審議權責。且為加速立法作業程序,如果能由委員提出修正建議,更能及早落實法案修正。例如:2010年所得稅法修正,調降營所稅率至17%,即是由國民黨黨團提案修正並獲通過。

管中閔表示:為了省時間,他們希望是由國民黨團來提修正案,而不要重新提案。向黨團提出建議、不讓他們通過原先版本的自經區草案,是他的承諾,將來會負起政治責任、不會推給立法院。

參考文章